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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章莹颖被绑当性奴可能性最大 案件或成冷案

   

 

  章莹颖美国司法部当地时间12日发表声明说,伊利诺伊州一个联邦大陪审团当天正式起诉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嫌疑人布伦特·A·克里斯滕森,原定14日进行的预审取消。如果克里斯滕森最终被判绑架罪名成立,面临的最高刑罚将是终身监禁。熟悉章莹颖案、长期研究美国法律的律师告诉新华社记者,联邦大陪审团起诉表明案件性质严重,意味着案件进入正式诉讼阶段。

  专家分析章莹颖案的绑架动机

  1绑架为勒索钱财 ×

  2黑帮之间的“交易” ×

  3绑架当“性奴隶”√

  正式起诉意味着什么?

  联邦大陪审团正式起诉的消息让不少关心案情的民众感到欣慰,这是否说明检方已经掌握足够证据?

  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张军说,大陪审团起诉的门槛相对较低,检方只需提供“合理根据”,也就是说,目前检方提供的证据说服了大陪审团的大部分成员,证明嫌疑人犯绑架罪的可能性较大。

  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公会注册出庭律师邓洪指出,刑事类的案件,联邦检察官比较喜欢采用大陪审团起诉这种方式。检方向大陪审团提供证据时,只有检察官、检察官传讯的证人和陪审团成员在场,不需要公开所有资料,也没有人挑战证人的可信度,95%以上的情况联邦大陪审团都会起诉。

  联邦调查局6月30日以涉嫌绑架章莹颖逮捕克里斯滕森。不少关心案情的民众提出疑问:为何过了这么久才起诉?预审为何取消了?

  邓洪解释说,依据美国法律,被告在被逮捕的30天之内,检察官必须正式起诉。联邦大陪审团12日正式起诉,这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起诉后,案件进入正式诉讼阶段,原定14日的预审便没有必要了。

  下一步如何推进?

  按照诉讼程序,嫌疑人还有机会决定是否认罪。通常辩方律师不会建议嫌疑人认罪,尤其是嫌疑人所犯罪行不轻、可能导致终身监禁的情况下。

  邓洪指出,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给予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宪法第六修正案给予嫌疑人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的权利。在目前仅有录音资料、尚不确定章莹颖下落的情况下,嫌疑人有很大可能性选择保持沉默。

  张军认为,案件很可能直接进入庭审,出现戏剧性变化的可能性不大。但庭审前会有很多动议,双方会进行交锋。辩护律师会挑战检方提出的各种证据,因为大陪审团看到的证据越少,对当事人解脱罪责越有利。如果指控成立,检察官必须提出强有力的证据。

  张军强调,尽管嫌疑人被大陪审团起诉,基于无罪推定的原则,嫌疑人依然被假定为无罪。张军说:“起诉的大陪审团与参与案件最终审理的大陪审团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如果给嫌疑人定罪,检方提供的证据要让参与审理的大陪审团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够排除合理怀疑。”

  继续搜查是关键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基于在法庭上已经提供的证据和文件,以及在调查过程中尚未披露的一些证据,负责调查此案的联邦调查局和警方认为章莹颖已经遇害。联邦调查局、伊利诺伊大学警察局以及伊利诺伊州警察局正继续调查这一案件。

  张军认为,虽然执法部门认为章莹颖已经遇害,但大陪审团以绑架罪对克里斯滕森起诉,这可能表明检方目前还没有掌握证明其谋杀的决定性证据。也就是说,假如找到章莹颖的尸体以及与嫌疑人的关联,那将是嫌疑人犯谋杀罪的最好证据。

  邓洪分析说,发生绑架案件通常有三类动机,一是“为钱”,二是黑帮之间的“交易”,三是把女性作为“性奴隶”的绑架。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此案不太可能是前两种情况;假设是第三种,存在嫌疑人不马上杀害受害人的可能。

  “如果受害人没有被害,她会被嫌疑人关在哪里?嫌疑人如何给她提供食物?会有什么线索?”邓洪说,“解答这些疑问都需要警方开展地毯式搜查,需要大量人力、物力。需要注意的是,嫌疑人被抓后,限于警方人力有限,不排除一段时间后停止搜查的可能性,案件有可能会成为‘冷案’,因此警方的持续调查值得关注。”

  延伸阅读:

  起诉书披露章莹颖案细节:她失踪前曾发一条短信

  中新网7月13日电 据美国侨报网综合报道,美国司法部网站当地时间12日发布消息指,美国联邦大陪审团当天正式起诉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Brendt A.Christensen),原定14日进行的预审取消。克里斯滕森下次出庭将在7月20日。

  检方仍认为章莹颖已遇害章莹颖家人恳求各界帮忙寻女

  7月12日,联邦大陪审团决定正式起诉章莹颖案嫌犯,起诉的罪名仍是绑架,原定于7月14日的预审已经取消。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发出的公告指出,嫌犯在候审期间仍将被继续关押,如果被定罪,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同时在此文件中,检方仍然认为章莹颖已经死亡。FBI及当地警方仍在继续调查中。

  此时此刻章莹颖家人无比急切和痛苦,恳求各界帮助,尽快找到莹颖。

  同时,章莹颖家人对于联邦大陪审团决定正式起诉嫌犯感到欣慰,并感谢警方和检方的不懈努力,更加感谢在中国、美国和世界各地的同胞对莹颖及家人的关切。

  克里斯滕森的律师汤姆斯·布鲁诺(Thomas Bruno)说,如果大陪审团提起公诉罪名成立,那么嫌犯将被判无期徒刑。布鲁诺拒绝深度评论此案。一名芝加哥律师在法律上协助章莹颖的家人,但媒体没能立即联系上章家的律师。

  起诉书细节:有证据表明疑犯进行进一步犯罪侵害

  美国联邦检察官代表帕特里克·汉森和联邦调查局特工肖恩·考克斯宣布了起诉书,起诉书称,在6月9日克里斯滕森绑架并扣押了章莹颖。检方在起诉书中陈述,嫌犯在犯罪中使用了摩托罗拉手机和黑色土星阿斯特拉轿车,从两种工具上获取的证据表明,嫌犯实施了进一步的犯罪侵害。

  根据之前检方提交给法院的一份诉讼证词表明,在6月9日拍摄到的监控录像显示,章莹颖大约在当天下午2时遇到克里斯腾森驾驶的一辆黑色土星阿斯特拉的轿车,这辆车停靠在香槟西克拉克街(W.Clark St)和北古德温大街(N.Goodwin Ave)交叉路口的拐角处。随后,车辆载走章莹颖,沿着古德温大街向北行驶。

  起诉书中还表示,在6月9日大约下午1时39分,章莹颖从她的手机上发了一条短信给一名在厄巴纳的公寓大楼的经理。在留言中,章说她将在稍后时间去见公寓经理并签订租约,她预计在下午2时10分到达。基于她事先预约的原因,下午约2时38分,公寓经理给章发了一条短信,但没有收到回应。

  6月9日大约晚上9时24分,一名伊利诺斯大学副教授向大学警方报告章莹颖失踪。有多名同事试图通过电话联系到章莹颖,但没有得到她的回应。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伊利诺斯州警察局(University of Illinois Police Department)和伊利诺伊州警方对该案仍在继续调查。

  正如起诉书中所述,调查章莹颖失踪案的执法部门认为章可能已经死亡。这一确定结果是基于向法院所提供文件中陈述的事实,以及在调查中发现的其他未公布的事实依据。

  助理检察官布莱恩·d·弗雷斯(Bryan D. Freres)和尤金·L·米勒(Eugene L. Miller)代表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厄巴纳分部,向公众提醒声明,提起公诉只是一项指控,除非被证明有罪,被告是假定为无罪的。

  嫌犯律师做“无罪辩护”并不意外

  在当地时间7月5日第二次聆讯结束后,嫌犯的律师布鲁诺(Bruno)就在法庭门口向公众及媒体解释了案件情况,律师表示嫌犯不会认罪,会等待陪审团的审判,同时他表示将对嫌犯做“无罪辩护”。

  章莹颖家人的援助律师王志东曾表示,章莹颖案的嫌犯很可能直接由大陪审团来直接起诉,下一次开庭时,法官在向嫌犯宣读他被指控的罪名之后会询问嫌犯是否认罪。

  “在这种情况下,嫌犯可能的回答有两种,一种是认罪,另一种是不认罪。再一种情况是由辩方律师说我的当事人选择保持沉默或类似的说法,其实这个和回答不认罪是同样的效果,这大概就是我们现在很多关心此案件的人所讲的辩方律师将做无罪辩护。”王志东解释道。

  其实,无罪辩护是美国法理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嫌犯在被审判定罪之前都将被认为是无罪的。

  “在像章莹颖案这种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在目前阶段下不可能认罪,否则接下来将只剩下宣判刑期了,审判的过程也就不存在了。要让章莹颖案的嫌犯直接认罪是不可想象的。但现在不认罪并不等于以后永远不认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先不认罪,然后再通过检方和辩方的讨论,辩方认一个他认为能够接受的罪名,这种可能性在以后也是可能出现的。”王志东说。

  此外,嫌犯的律师团队成员之一的布鲁诺(Tom Bruno)目前在担任伊利诺伊州香槟市的副市长,该身份是否会影响案件走向,王志东表示如果他担任的公职与章莹颖案有利益冲突的话,联邦法庭的法官会要求他回避,但目前并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嫌犯的律师是一名颇有声望的刑事律师,但他的身份不会给嫌犯的辩护创造任何有利条件,因此也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王志东说。

  FBI利用伊利诺伊大学的摄像头追踪疑犯

  据福克斯新闻报道,章莹颖案的调查者称,是伊利诺伊大学校内的监控录像协助他们找到了绑架章莹颖的犯罪嫌疑人。

  当地媒体The News-Gazette报道,监控显示章莹颖在6月9日上了一辆黑色土星奥斯托(Sturan Astra)四门轿车。这一段录像在章莹颖被爆失踪后公之于众。

  FBI的起诉书中说,这辆车的车牌不是合法的,但是监控显示车辆有一个破裂的轮毂。起诉书说,这一发现协助调查人员成功找到了嫌疑人所驾驶的这辆车。调查者发现该车属于一名前研究生克里斯滕森。克里斯滕森在6月30日被捕。联邦调查局(FBI)官员相信章莹颖已经死亡,但章莹颖案相关调查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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